五大避税“妙招”五大法律提醒
“国六条”细节规定,购买不足五年的产品房转手交易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该规定在推行后,二手房买卖市场上便出现了一些避税“妙招”。从法律角度讲,每种避税“妙招”后都有法律隐患存在,不可因小失大。
1、假赠代替真交易
案例:方女性想买远房亲戚朱女性的一套二手房,该套房屋离满五年还有两年时间,因有亲戚关系,双方商量不办理过户,直接办理一个房子的赠与公证。
点评:所谓赠与避税,是指双方在私下进行交易买卖后,不到房产买卖中心办理过户流程,而是以赠与的方法变相买卖。
法律提醒:这种方法事实上是钻了法律空子,也给买家带来了肯定的风险。交易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虽然具备肯定法律效益,但因为该买卖事实上是二手房交易,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但假如双方没去办理房子转移登记,买方没获得合法的房子权属证书,一旦双方发生了利益纠纷,买方权利将得不到保障,最后给买家带来损失。假如卖主将房屋抵押出去,同时又将房屋以赠与的形式卖出,如此三方会形成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买主的利益将会遭到紧急侵害。
另外,赠与卖房存在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出现问题时买房人总是要吃“哑巴亏”。这是因为国内《合同法》中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缺陷,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买方拿到房地产后假如发生了水平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非常难需要房主赔偿。除此之外,用户还要承担赠与人撤销赠与和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风险,而且假如私下买卖被拆穿,双方都要负法律责任,补交税款与罚款,这对双方来讲都得不偿失。
2、先付房款等房满5年再过户
案例:刘先生欲购大关一套总价60万元的房屋,因这套房屋还要再等半年时间才能满五年。为避交营业税,双方私下约定,刘先生先支付25万元首付给房东,房东收到首付款后先将房屋钥匙交给刘先生,等半年后双方再正式签订合同。
点评:这种“私订终身”避税是指交易双方商量好房子价格后,房主先将房地产证出货买主,买主付清绝大多数房款后,房主交钥匙让买主住进房屋。双方约定,等房龄满五年再去办理过户流程,以此避免税费。
法律提醒:从法律的角度看,此办法风险非常大,由于房地产证还是原房主的,房主就可能通过挂失来注销原房地产证,办理新证后,一房两卖,或者因欠债被法院查封等,都可能导致纠纷。等到过户时,房价也会出现变化,假如涨幅较大的话,房主宁可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