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可否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

www.xmpkm.com 2025-03-20 债权债务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切需要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块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没办法偿还乙企业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未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筹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需要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舍弃,没办法清偿债务。

试剖析:

甲企业的行为是不是构成违约?为何?

乙公司是不是可针对甲企业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乙公司能否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

——甲企业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违法内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因项目开发不利,不可以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

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企业的舍弃债权的行为。本案中,甲公司舍弃对乙企业的债权,表面上看处分自己权益,但事实上却损害了乙企业的债权,根据国内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

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依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我们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达成我们的债权。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权。

Tags: 债权债务 债的担保 代位权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